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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公开招聘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求职岗位:非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发布信息:2017-07-11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座全面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大型综合性专题纪念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优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国防教育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是国际二战博物馆协会秘书处所在地、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秘书处所在地、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暂行办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结合我馆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2名非北京生源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六)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要求详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6日24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附照片),将“登记表”和个人简历发至kzgzp1937@163.com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16日24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通知参加笔试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应聘人员参加全部考试过程的唯一身份认证。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资格初审: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考试。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薄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卡)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四、考试说明


  1.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两次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任何一次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


  2.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6人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达到3人不足6人的,核减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1的比例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达到6人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达到3人不足6人的,核减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命题、阅卷及监考工作。阅卷结束后,全部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面试: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水平等。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部分命题工作。面试结束后,全部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出应聘者综合成绩和最终排名,以此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名单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通过走访、查档、外调和必要的谈心谈话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现实表现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审批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有关材料,进行后续工作。如应聘者审批或公示未通过,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顺延进行体检、考察、上报审批和公示。


  七、考核与聘用


  经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继续聘用,并按要求进行落户等后续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八、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63088997


  招聘联系人:闫安、李明航


  咨询电话:83892355-202/203


  附件:

 

  1、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岗位情况表


  2、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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